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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树涵:生命第一、民生最大
2015-03-10 03:51:29 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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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孙树涵 教授


        尘肺病就是两件事,防和治。人的生命第一,所以必须及时救助,这是第一件事。第二民生是最大的,这些人的生活保障必须得解决。第三我们积累下来的问题太多了,必须解决。但是现实是什么呢?现实仍有很多不良的企业不参保或者是把人分等级。仅仅给正式工参保,而农民工不给参保。所以积累下来的尘肺病源源不断的在增加,怎么办?第四解决这些问题要有立法、制度,还有钱。

        这个钱怎么办?没钱没法办法。怎么办呢?所以我们社保法提出先行支付。

        第五为什么先行支付15年就应该开始执行,到现在还是落实很难。前两天开社保会议的时候,跟人保部的官员学者也讨论过,我也下去调研过。为什么这么难,当然有很多问题。

        我先谈谈这些年我个人的经历。原来我们叫劳动保护条例,后来讨论变成职业安全防治,这是跟国际接轨,94年《劳动法》颁发专门有一章劳动安全卫生法,所以职业卫生法改变成劳动卫生安全法,总在讨论,国际劳工组织也参与我们的讨论,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为什么这个法还出不来。后来改成安全生产法和职业法防治法,人家问为什么分成两个法?别的国家都是一个法。这两个法有什么优势呢?实际上我个人的体会,尽管我们的法有部门法,有经国务院批准的条例,还有全国人大出台的大法,但是这些法还是与各个部门的职能相关,就存在不协调的问题。我们当时提出来不参保的得有风险抵押金,你要办企业得先有这个,01年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后来又提出来成立协调委员会。后来确实成立了协调委员会,由国务院把安检、卫生,劳动保障等等部门协调起来。实际上这个协调委员会只能解决重大的问题,没有实际做什么工作。

        我跟乐平的观点有一个不同,动用工伤储备金,这个我是坚决反对的,储备金是绝对不能动用,我们可以在节余里考虑。而且社保的部门能不能追偿回来也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

        第六是救治,这个是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防,这是国家和企业的责任。国家和企业的责任具体在履行责任的时候做了多少,我参与了很多,国家的立法标准很多。去年6月份成立了国家劳动保护与劳动管理标准委员会,我是其中一个委员。我们在逐步修订已有的标准,制定新的标准。但我觉得更主要的是遵法守法和执行的问题,还有尊重生命的文化,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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