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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在即,我们有一条关于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的建议
2019-02-26 09:28:04 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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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尘肺病是一种目前还无法治愈但完全可以预防的职业病。从成立之初,面对我国大量的尘肺病农民患者数量,大爱清尘就明白,只有推动国家对尘肺病问题立法,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尘肺病。因此,推动政府出台相关法律和政策就成为大爱清尘的最终目标。

    八年来,大爱清尘利用自己一线救助尘肺病农民的优势,持续动员专家学者开展国情调研,学习国外经验,研究解决尘肺病问题的对策,并在每年两会前夕提出一批针对尘肺病的建议。

           2019年两会前,根据在新时期中尘肺病农民的特点,大爱清尘拟出一些建议,希望能为关注尘肺病问题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一些参考,共同推动中国尘肺病问题的解决。

    因为篇幅原因,本文先列出一项建议。


    关于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的建议



    我们为什么要提这条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尘肺病,以及尘肺病问题在我国的特殊性

    • 尘肺病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尘肺病是指在职业生产中劳动者长期吸入生产性矿物性粉尘,并在肺部潴留而引起的一种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这种疾病的产生,完全是因为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没有做好相应的粉尘防护,而并非是因为劳动者自己的身体出现病变。倘若涉尘企业都能加强工作场所的粉尘管理,做好粉尘防护工作,尘肺病就能预防。

    • 尘肺病不可逆,且具有晚发性、长期性的特点。患者可能在刚开始没有相关症状,但随着病情的发展(这个过程可能只有几个月,也可能有几十年),他们的肺组织会硬化、石化,患者呼吸极为困难,行动艰难,甚至丧失劳力。即使后来脱离粉尘环境,病情仍会持续进展。

    • 尘肺病患者数量巨大,持续高发,农民患者数量大。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7年,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95万余例,其中尘肺85万余例占比89.8%,主要是矽肺和煤工尘肺。根据大爱清尘数据统计,尘肺病患者中,农民占90%。这一现状有其历史原因。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出现大量私营企业,包括大量的涉尘企业。涉尘行业广泛且门槛低,吸引了大量渴望进城的农民工。由于私营企业的不规范,企业和农民工一开始对尘肺病不了解,以及后来了解了尘肺病却因为利益、工作不便等原因忽视粉尘防护等原因,大量的农民工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机械铸造、建筑材料及路桥施工等工作时,完全“裸奔”在高浓度的粉尘环境中,吸入了大量矿物性粉尘,最终导致尘肺病。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目前我国的职业病统计数据大多数是通过职业健康监护获得的,而大量的职业危害因素集中且问题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乡镇、私营、个体企业职工并不在健康监护范围之内。与大量的“未报告”病例相比,“报告病例”只是冰山一角。更严峻的是,尘肺病目前呈持续高发、逐年上升、发病工龄缩短态势。

    • 绝大多数尘肺农民贫病交加。相比于国有职工患上尘肺病(这部分人占尘肺患者数量的少数)后享受到的一些列工伤赔偿、抚恤等等待遇,尘肺病农民工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单位流动性大、尘肺病发病时间长等原因,往往找不到本应为他负责的企业。加之他们本身的经济条件差,他们在患病后即无钱治疗,也无力支撑家庭,往往处于一种贫病交加的状态。

     

      其次,我们要了解现行有关尘肺病的法律法规的情况

    • 《尘肺病防治条例》。这是目前与尘肺病最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一。该条例于1987年由国务院发布实施,直到今天都未做过修改,条例部分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要求。如,其中的大部分条款仅适用于国有企业;条例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或行政许可已经撤销或取消;《条例》没有突出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在尘肺病防治方面的责任,目前国家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强调建立责任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颁布,明确职业病防治的执法主体,《条例》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对监管部门进行变更。

    • 《高危粉尘作业与高度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条例》。该条例自2013年公布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尘肺病防控规范,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但未加入尘肺病人保障措施,且最终条例直到现在还未出台。

    •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指出“国家队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作为职业病“头号杀手”的尘肺病,不仅危害严重,且防治特殊,粉尘作业需特殊管理,积极防治。

    • 《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2016年1月8日,国家卫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这对于解决尘肺病问题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但由于《意见》并没有更为具体的执行方案,执行建议不明确,导致各地政府政策不统一,甚至对各地政府造成执行、财政等方面的压力。


    我们可以看出,针对尘肺病问题,国家已经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但这些法律法规要么不完全适用于现实的情况,要么在地方执行的过程中存在不明确等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在执行的过程中难以真正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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