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话:010-51148412
邮箱:
jiuyuanzhongxin@daaiqingchen.org
王飞《关于严格落实涉尘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议》
2015-03-10 03:28:06 1257
  • 收藏

    发言人:大爱清尘法务部部长、北京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飞

    2015年2月4日于澎湃新闻报道,湖南省安化县的煤矿挖煤工吴拾中、廖跃生等19人2009年被查出尘肺病后,相继被煤矿开除。他们打了5年官司,2013年,安化县劳动部门裁决煤矿支付他们赔偿款375万元,但随后吴拾中等人却被安化县人民法院告知,煤矿账户上没钱,赔偿无法执行。为了维持生计,吴拾中只好重回煤矿打工。

    2015年2月7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在江西省乐平市,亦有一群和吴拾中等人处境相同,面临着维权困境的尘肺工人们。经历两年多的艰难维权,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煤矿赔付赔偿金,矿方拒绝赔付,而在政府的调解下,矿工们不明就里地签订了一个“只赔付30%放弃其余70%的一次性了断协议”,赔偿金大额缩水。

    这两个案件,饱含着尘肺病农民兄弟维权的艰辛,它们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一、用人单位都是地方国有煤矿;

    二、煤矿都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都没有对在粉尘环境工作的职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没有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个制度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这是一项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制度,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其中第73条的规定是:“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一基本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原劳动部于1996年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这一文件第一次将工伤保险作为单独的保险制度统一组织实施。这一制度在随后修订、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进行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在特别法中再次强调了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该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然而,这个早在20年前国家就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制度,无论在湖南安化清塘铺镇的煤矿,还是在江西乐平的赵家山煤矿,至今却仍然是个空白。工伤保险制度得不到落实的结果,就是本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的工伤补偿功能全部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无法分散。而趋利避害的属性,又使得用人单位会动用一切手段来转移工伤风险,逃避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本应由国家和社会承担的一项保障功能,最后却沦为了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场厮杀,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提供的《职业病调研报告》中显示:“取证难”成为职业病诊断的“拦路虎”。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索赔——正常程序全部走一遍,时长可达1149天。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仲裁申请,工伤处理程序最长则需要1514天。如此苛刻的条件下,很多人还未走完这条路便已不在人世。湖南安化19名尘肺病农民工和江西乐平36名尘肺病农民工目前所遭遇的困境都遵循着同样的逻辑:因为煤矿未缴纳工伤保险,他们无法从国家社保基金获得医疗和生活保障,便不得不通过漫长和艰辛的法律程序,突破用人单位所设置的重重障碍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跨越千沟万壑打赢了官司,最终也没能拿到应得的赔偿。2014年7月, “大爱清尘”基金发布的《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报告》称,全国600万尘肺病人,通过司法维权,最终拿到赔偿的只有18.75%。就像《焦点访谈》在节目结束时称,得了尘肺病,是一种伤害,得了病又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是另一种伤害。双重伤害,雪上加霜,让患病的职工和家属不堪重负。一呼一吸关乎生命,生命不能等待。那么,这些尘肺病患者现在该怎么办?尘肺病,不是这一例,也不是这一地。从全国看,尘肺病患者数以百万,每年新增尘肺病患者超2万人,其中农民占9成,他们往往贫病交加,如果再不加强防范,那么,无疑会造成新的尘肺病患者,带来新的伤害。

    那么,工伤保险制度在全国的落实情况如何?据统计,全国农民工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人数仅占总数的24%。也就是说,全国近八成的农民工是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制度保障的。

    社会稳定的前提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保障,国家的每一部法律都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和实施。然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率极低,社会保障部门监管缺位,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阻碍。

    尘肺病又是一种严重致残、致死性职业病,不可治愈且需要终身服药。患者生命质量低下,高额的医疗费用将拖垮整个家庭。所以,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必须将尘肺病的救助和补偿机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即必须首先在涉尘单位严格落实工伤保险制度,使尘肺病职工在患病后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

    故,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涉尘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涉尘单位的工伤保险制度,对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涉尘单位实行强制缴纳。

    另,早在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即确立了用人单位对粉尘作业职工实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即对粉尘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并为粉尘作业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动态监测职工的职业损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制止进一步损害。200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沿袭和完善了这一制度。然而,这项强制性制度,因为缺乏有效监管,在现实中的执行力度也同样不容乐观。导致早期的尘肺病患者很难被监测和发现,等到病发时,已经发展到很严重的阶段,对身体的损害已不可逆转。

    所以,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涉尘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Copyright@www.daaiqingchen.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80623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5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