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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017-05-26 15:41:34 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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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办、局(公司):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七年六月十一日



    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根据《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完善控制指标体系、健全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落实防范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高危行业的安全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大批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逐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初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始形成。从2004年开始,在面临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大量城市建设项目开工、新办企业个数迅速上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象迅猛增长等巨大压力情况下,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以10%以上的幅度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了持续好转。但是,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事故总量大。20022005年,全市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2841起,死亡780人,受伤2673人,每年因各类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978万元。

      (二)重特大事故多。20022005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50起,造成181人死亡。平均每年发生12起,造成45人死亡。

      (三)职业危害严重。20022005年,六城区及武鸣县累计检出尘肺病患者464例,每年新发尘肺病约64例,累计因尘肺病死亡83人,病死率17.89 %。全市有毒有害企业513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超过1.5万人。

      (四)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高发。一是道路交通。20022005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570起,死亡人数2376人,平均每年发生2392起,死亡594人,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的84.20%76.18%。二是建筑业。20022005年,全市发生建筑业事故115起,死亡99人,平均每年发生29起,死亡25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总量的28.33%25%。三是铁路交通。20022005年,全市发生铁路路外事故310起,死亡267人,平均每年发生77起,死亡67人。四是非煤矿山。20022005年,全市共发生非煤矿山企业事故64起,死亡72人,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6起,死亡18人。

      造成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认识,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不少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还没有成为广大企业业主的自觉行动。

      二是安全生产基础总体比较薄弱。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在一些中小企业中,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未得到有效监控,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与法律法规要求差距较大。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尚不完善,安全生产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比较突出。

      四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健全,存在许多薄弱环节。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弱化,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手段落后;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

      五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作滞后;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低;科技支撑力量薄弱,科研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没有得到充分推广应用。

      六是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应急救援体制不完善,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决策系统建设不完善,现场通信手段不足,信息获取能力较低,指挥协调困难;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装备不足;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不强;县(区)一级应急救援力量弱,难以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七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尚存在死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采掘、非法烟花爆竹、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非法生产经营引发的事故仍占较大比重。

      八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尚不完善,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一些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流于形式,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识别危险、避险能力较低;不少企业业主和管理人员掌握的安全管理知识不足;针对从事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和防范事故技能素质培训仍是一个薄弱环节。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将南宁市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按照发达国家经济发展的规律和经验,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一特定的历史阶段也正处于事故的易发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深刻剖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发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大力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平安南宁和谐南宁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与十五期间统计数据平均值相比,十一五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百亿元国内生产总值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交通、矿山和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重特大事故频发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总体上达到国内中等发达地区水平。

     (三)十一五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与十五期间统计数据平均值相比)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3.89以下;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建筑: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下降70%以上;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8人以下;

      火灾(消防):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分别下降3%以上;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7.0以下;

      铁路交通(含路外):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

      水上交通:死亡和失踪人数下降10%以上;

      职业卫生: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测率达到90%以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督检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健康监护体检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一五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监管。

      煤矿: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大力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坚决关闭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立和实施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等制度;督促煤矿企业加强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等基础管理,推行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推动煤矿资源整合,促进煤炭企业改造重组,解决我市煤矿企业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

      非煤矿山: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滥采滥挖国家矿产资源的行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特别是采石场)开展技术改造,进行设备和主要设施的更新,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分类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生产,非煤矿山数量在两年内减少15%以上。重点开展对地压等灾害防治。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制度;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生产方式和技术工艺;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合理布局,提高区域安全水平;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制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车记录仪和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从生产、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管体系。

      烟花爆竹: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促进企业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健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配套法规;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度;编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布局规划,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提高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结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实施,实行烟花爆竹专营、统一配送,安全质量保证,统一标志制度,推动生产、批发企业、零售网点规范安全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消防: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等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监督,加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农村消防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道路交通:编制实施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进一步推行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健全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道路设计、建设和改扩建的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和城市客运安全持续改进机制,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强化超载超限治理,推行运输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区(农村)建设,实施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程;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增强道路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客货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行车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系统相配套的安全管理规范。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加强对山区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的安全性。

      农业机械:以法制建设和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农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水上交通:完善渡口渡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渡运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渡口审批条件,规范渡口安全管理,组织开展便民码头建设;改善渡口设施和渡运条件,推广安全、经济、环保的乡镇客圩渡船标准船型,分期分批更新改造技术状况差的乡镇客圩渡船,逐步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在重点水域建立船舶定线制;严厉打击非法渡运,依法取缔三无船舶;建立并完善渡运事故和险情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教育培训,提高渡口渡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铁路运输和民用航空:严防铁路路外伤亡事故,提高铁路路外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市、县(区)铁路运输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支持铁路无人值守道口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加快实施铁路与公路平交道口工程;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健全无人值守道口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巡查检查,逐项分类督促完成无人值守道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与民用航空安全协调监管机制,强化口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与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应对航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建筑: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建筑业施工安全监管;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房屋拆除事故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落实;在建筑行业和企业内部全面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工人安全防护、救护、安全法制培训,全面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电力:建立并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电力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电力安全监督与管理,健全电力安全可靠性监督机制,推动电力可靠性和电力监管的有机结合;开展涉网电力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强化电力安全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推广应用电力安全高新技术研究成果。

      特种设备: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法制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督促协调、社会广泛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形成规范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和监管的法治秩序。开展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二)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组织制定有关矿山、烟花爆竹、旅游等行业安全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分析等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性文件,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改革安全生产办事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安全生产行政服务。

      (三)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市、县(区)两级逐步建立安全执法监察队伍,完善村(社区)安全监管的方式和途径,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成适应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要求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大改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条件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整体水平,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技术、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信息服务四个支撑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 的监管格局。

      (四)提升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大力培育和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培育一批安全评价、安全咨询、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执业人员的作用。争取十一五期末,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实现快速发展,业务范围涵盖非煤矿山、煤矿、危化品、机械、冶金、纺织、电力、建筑等行业;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每县至少建成一个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积极培育我市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性能检测检验中心;建成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设立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冶金冶炼、消防、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组。促进安全产业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化,鼓励企业开发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科技产品,进行特种劳保用品研发和生产,通过政策扶持产、供、销、科研一体化劳动用品生产企业和劳动防护用品交易市场,逐步实现劳动用品生产和流通的规模化、集中化和规范化。

      (五)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依托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同时加强县(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生产安全专业应急体系与市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形成既符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处置,又达到统一指挥、迅速联动、快速响应要求的应急运行机制。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完善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决策系统,提高应急能力和决策水平,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适时修正各类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建立健全全市应急救援预案库。建成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基地,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资源体系。

      (六)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组织安全生产状况调查,全面摸清高危行业、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在此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建设南宁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纵向与自治区、县(区)及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联网,横向与县(区)政府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互联互通,实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状况动态信息适时更新;建成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整治管理系统,建立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数据库,逐步实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动态监控;建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事故调查处理系统、事故快报及统计分析汇总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七)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扩大安全生产培训面,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计划,逐步建立由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市、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大企业各类人员安全培训力度,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实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程,实施专业化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按行业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试题库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数据库,规范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实行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培训文件、培训统计、培训发证、培训档案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提高安全培训管理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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