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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清尘救治报告00683—刘龙江
2014-06-25 09:08:07 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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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患者简况

    刘龙江,男,54岁(1959年7月生)汉族,农民,无宗教信仰。住址:湖南省安化县。
    照片(入院时):   


     
     
    二、家庭简况

    1.家庭成员:父亲刘鹤家,76岁;母亲喻兵清,76岁。
    2.经济情况:住房为两层三间砖房。无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亲戚救助维持生活,主要支出为家庭生活开支及医疗,无负债。


    三、发病历程

    1.粉尘接触史:1976年至2009年期间,曾在湖南省安化县清塘煤矿务工,有33年左右的粉尘接触史。
    2.诊断:2001年,在湖南省安化县清塘中心医院确诊为尘肺病Ⅲ期。
    3.治疗:在救治前予以药物保守治疗。
    4.救济和赔偿:无政府救济和社会救济,也未获得企业赔偿。


    四、大爱救治

    1.救治准备:经患者申请,志愿者探访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家庭情况,并报大爱清尘管委会批准,将其纳入大爱清尘湖南区中央财政专项救治名单。
    2.救治批次:JZ-湘-ZYCZ-003(2013)
    3.救治时间:2013年6月15日——2013年6月30日
    4.救治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5.主治医生:刘浪
    6.确诊病情:尘肺病
    7.救治方案:洗肺治疗
    8.治疗过程:住院号为63658,职二科病室,七病区,+1号床。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予以小洗肺治疗,术后病情好转,于6月30日出院。
    9.患者照片(出院时):


     
     
    五、善款使用

    总计治疗花费人民币玖仟玖佰玖拾捌元陆角(9998.60元),全额由项目支付。




    六、患者自述

    感谢大爱清尘的帮助,希望在得到救治后病情能够好转。


    七、志愿者观察

    每一次探访都有不同的感受,这一次我不仅对他们的命运感到同情,同时也深深的觉得只要身体不生病,一切都是好的。
     

         组织者:戴春
         责任志愿者:赵超男
         邮箱:784074554@qq.com
         撰写人:赵超男
         审核人:武小欣
         提交时间:201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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