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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尽快修订《尘肺病防治条例》!
2019-10-09 11:36:28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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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大爱清尘得到一个消息: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副所长何琳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的建议》,近期得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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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尘肺病防治工作;对于所提建议,国家卫健委将加紧开展《尘肺病防治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拟于2019年底提出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的初步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尽快修订《尘肺病防治条例》,并将在条例修改过程中研究采纳建议案中有关细化尘肺病防控措施、增加尘肺病诊疗与患者保障相关政策等提议。


    《尘肺病防治条例》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以下称“条例”)是为保护职工健康,消除粉尘危害,防止发生尘肺病,促进生产发展制定。由国务院于1987年12月3日发布并实施。是目前针对尘肺病这一特定职业病的唯一特定法规条例。

     
    为何要推进《尘肺病防治条例》的修改
    尘肺病在职业病中具有一定特殊性,值得特别关注。我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出台至今未作修改,现行有效。但鉴于《条例》出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其中部分内容与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发展特点不相符合,对于指导和解决当前我国极其严重的尘肺病农民工问题缺乏建设性作用。
     
    如何推进
    针对现时尘肺病治理情况,大爱清尘多年持续动员代表委员提出相关建议推进《尘肺病防治条例》的修订,并建议:修改《尘肺病防治条例》,或尽快出台高危粉尘相关法规条例,细化尘肺病防控措施,增加尘肺病人保障相关政策,以弥补《尘肺病防治条例》的不足;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中的各项规定尽快落实到法律法规中去,使对尘肺病农民工问题有利的各种政策能够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在2019年两会前夕,大爱清尘建议与多位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疾控中心何琳以她的多年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与大爱清尘反复讨论修改,并最终在两会时提交此项建议案。
     
    如今,《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出台,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尘肺病的提案议案已经得到了答复,各地政府也迅速行动起来。我们相信,已经患病的尘肺病农民将会得到更多医疗和生活上的保障,我国的粉尘管理将会越来越严格规范。我们终有一天会实现“天下无尘、自由呼吸”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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