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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2017-05-27 11:25:06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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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南部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遵义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223 

        

      遵义市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切实抓好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等中央、省、市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工作目标

      (一)以双降为奋斗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二)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持续下降,力争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狠抓目标管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按照全国、全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把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任务、重大事项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2.细化落实安全生产任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阶段、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按照月总结、季通报、年考核的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和结果控制。统筹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

      3.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加大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领导包保责任落实力度,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调查,确保按期结案率达100%。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制度,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形势恶化的,对涉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政府或部门相关负责人实行警示约谈和行政问责。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向社会通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二)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建设。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市、县主流媒体要开设安全教育专栏,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要加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宣传,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负面典型。

      5.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安全文化建设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创建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572号)要求,进一步落实机构、人员、经费,扎实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创建,努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安全文化精品,用先进的安全文化引领安全生产。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参与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工程创建。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作用,积极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6.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确保培训率、持证率达100%。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操作能力。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延伸到学校和基层农村,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负责人及安全监管干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加大改革创新,推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7.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监管机制建设。各县(市、区)要定期研究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设置独立的安监机构、配备专职监管干部。积极探索派驻执法、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要自觉接受市、县、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要求。

      8.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建设,2016年底前,确保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50%。加大乡、镇(街道)安监站建设力度,充实人员、经费,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市、县安监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为重点,对县、乡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及具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进行12次岗位练兵,提高安全生产现场监管能力。乡(镇、街道)要明确村、居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专(兼)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延伸至基层一线。

      9.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做好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监测预警等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原则上各县(市、区)全年不得少于2次。全面深化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能力建设,积极补充水害、危化事故等应急物资储备。积极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演练、比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四)严格达标创建,推进本质安全生产能力建设。

      10.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技术支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安全云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60%以上,掘进机械化程度(含机械装载)达85%以上,50%以上的煤矿实现综采综掘;地下非煤矿山井下机械化铲装及露天矿山机械铲装、二次破碎技术推广均达100%。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燃气、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继续推广运用卫星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自动化等技术和设备。

      11.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科技推广等相结合,督促企业实现管理达标、班组达标、岗位达标。加快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每个煤矿集团公司至少有2个一级标准化煤矿,其他矿井按国家要求按时达标,已创建达标的矿井严禁降级达标。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严格职业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和审批制度,提升企业职业健康水平。继续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燃气、工贸等行业达标和文明安全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对已达标单位的管理,确保标准等级不降低。

      12.强化科技推广和达标工作考核。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和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的要求,强化科技项目和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将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和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奖惩措施,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责任,按时完成科技推广和标准化建设任务。

      (五)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13.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创新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模式,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事前把关和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企业点、线、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级安委办要及时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通报联合执法工作情况,推进工作信息共享互通,强化联动协调,提高监督检查质量效率。

      14.实行科学精准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等文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分级监管机制,明确市、县、乡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和要求,实现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认真制定全年和具体时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和要求程序化、表格化、具体化,做到精准确定检查对象、精准制定检查内容、精准采取检查方式、精准调配监管力量、精准查处事故隐患、精准提出整改意见,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

      15.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错时监管、暗访暗查、流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严格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期间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加强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管控。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挂牌督办。严格四个一律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惩戒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力的企业一律高限处罚。

      (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一律实施停产整顿。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深化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措施,始终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加强瓦斯利用,着力推动瓦斯综合治理全面达标,瓦斯利用率达50%。落实探放水措施,保证矿井排水能力充足、系统可靠。坚决关闭15万吨/年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鼓励煤矿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对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

      (2)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一站一队一点建设为抓手,以农村道路交通综合管理云平台为载体,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按照发现一处、警示一处、治理一处的要求,对排查的隐患及时治理。按照边建设、边应用、边完善的原则,积极构建站上查、路上巡、网上控三位一体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新型勤务模式。加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认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客运船舶、渡口渡船安全监控,严厉打击非客船违法载客;强化采砂船舶监管,确保航道安全畅通。

      (3)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及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督促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全面参加工伤保险,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积极支持湄潭县消除新增尘肺病试点工作。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专项行动回头看,对已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自动化控制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5)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五项执法工作,强化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监管,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从源头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强化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存在非法开采行为的矿山,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以及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通过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实现小型露天采石场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

      (6)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网格化管理,着力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高层地下建筑、农村30户以上村寨、学校幼儿园、节庆活动场所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7)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在建项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建筑安全监管效率。继续开展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工程、临边洞口等为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8)强化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教育、消防、特种设备、农机、铁路、旅游、水利、商贸、冶金、建材等等行业和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紧紧抓住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关键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升抵御风险、防范事故的能力,切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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