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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5-26 15:33:12 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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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府办〔200884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200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2008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抓紧组织实施,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三日


    200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推进平安南宁、和谐南宁建设,根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创新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及其支撑保障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全社会事故防范水平,努力实现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全面下降,减少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二)工作思路:按照健全体系、理顺机制、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一个核心,加强两个建设,突出三项工作,完善四个体系,即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加强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三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监管监察、目标指标4个体系,全面推动南宁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目标

      1.事故指标:在全市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全面下降的前提下,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2.主要工作指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成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管理部门与所管理的单位,各企业与车间、管理部门、班组、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签状率达100%

      ——安全生产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成1-2个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健全,乡镇安全监管机制逐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科技水平和应急救援水平不断提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继续深化,合法企业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得到有效打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事故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引发的事故同比明显下降。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基层和基础工作得到切实加强,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设开展率达100%。年度内每个县区、开发区新增3家以上企业(市管企业除外)通过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验收。

      ——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

      ——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切实整改。推广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列入年度整改计划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

      ——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不出现重大差错。

      ——“奥运会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会议及节假日期间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了实现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措施的落实:

      (一)落实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1.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坚持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职为基本原则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将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统计指标体系,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通过加强指导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体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总结推广对企业安全生产依法监管和有效指导的成熟经验,对企业开展诚信评价,建立安全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3.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功能,加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对安全生产指导和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社团组织、社区基层组织及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1.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将各级安监机构经费与社会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挂钩,确保工作经费落实,切实改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条件;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消除公共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安全生产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支持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在2008年全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和与技改项目配套的安全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2.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安全生产必需的投入,切实避免建设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先天不足;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整治事故隐患所必需的资金,尽快补还安全欠账。

      (三)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体系。

      1.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一是树立一批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乡镇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规范管理台帐等工作,增强乡镇和村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探索并逐步完善委托乡镇执法的途径和办法,强化乡镇安监站职能;四是在经费、补贴等政策上对基层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并充实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员队伍,使之切实承担起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检查、违法行为纠正、事故隐患排除、处罚建议等工作职责。

      2.加快南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建设,同时逐步在全市各县(区)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充实必要的执法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强化执法监察手段,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网络。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督办和约见警示、黄牌警诫制度,对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重点领域实施动态监控,对在一个时期事故上升、形势严峻的行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有关县区实施安全生产约见警示和黄牌警诫,并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相挂钩,促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管理职能的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逐步健全部门协调联系机制,推动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互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继续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树立高效勤政、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形象。二是引导、鼓励和督促安监干部勤于学习安全监管业务,丰富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技能;三是围绕提高安监干部的隐患排查辨别能力、执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安监干部培训和锻炼。注重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通过互相交流经验、集中参与试点、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形式,努力扩大视野,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四)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

      1.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查处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逐步建立由学校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教育体系,通过各个层次、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培训教育,提高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以各县区安监部门和消防、交警、建设、农机等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由组织集中培训转变为主动下基层宣讲,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扩大教育面。

      4.按行业建设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试题库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数据库,规范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推广农民工夜校和安全生产流动学校的教学方式,结合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抓好我市的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增加安全生产知识受训面,提高培训效能。加强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培训管理水平和效率;依托有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逐步推行运用计算机进行安全理论考试答题,完善教考分离工作。

      5.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一是大力培育安全诚信、安全道德。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评价表彰、培育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层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奠定基础。二是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2008年度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丰富形式,充实内容,宣传安全奥运,推动隐患治理;三是开展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创建等安全文化建设试点,探索安全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四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的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等群众组织和村、社区等基层管理组织的作用,大力发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强化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6.进一步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公益广告、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平台等传媒,经常保持强大的宣传声势,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全社会安全防范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有针对性、有步骤地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和起草工作。成立安全生产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南宁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南宁市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办法》和《南宁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支持。

      2.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充分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教育作用。

      3.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以行业归口管理为基础,建立执法人员相对固定、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定期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健全告知、备案、移送、会商、通报等工作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探索和完善联动形式,针对重点行业和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充分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权威和成效。

      4.创新和改革安全生产办事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执法统计分析等安全生产行政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安全生产行政服务。

      (六)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1.制定、细化实施标准,在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领域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强制实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2.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拓宽渠道,形成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资金。

      3.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大力推动工伤社会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结合,推动雇主责任险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1.将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纳入科技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课题研究,围绕工业领域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课题,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做好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实施煤矿瓦斯远程监控、采石场中深孔爆破技术、井下作业人员定位系统、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客运车辆GPS定位系统及行驶记录仪、危化品隔阻防爆等新技术,依靠科技防范重特大事故。

      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结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指导、督促、扶持企业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引导企业广泛应用现代科技,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逐步扶持、培育建设具有事故灾害预防与事故技术鉴定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机构;依托科研机构、大中专院校、企业研发基地开展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安全生产实用技术研发,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

      (八)依托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1.培育和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对安全评价、培训机构进行整合,加强安全评价、培训服务机构的业务建设和市场监管,提高安全评价、安全培训质量,严厉惩治提供虚假评价报告、超范围培训发证的违法行为;开展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工作,逐步推行安全生产代理制。

      2.开展安全生产专家申报、认定工作,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库,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和应急救援提供人才支撑。

      (九)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科技水平。

      1.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建立和完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等数据库。

      2.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资源,逐步建设南宁市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事故快报及统计分析汇总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指挥机构建设。

      1.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依托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级平台,以宾阳、横县等有条件的县为试点,加强县(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现生产安全专业应急体系与其他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形成既符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处置,又达到统一指挥、迅速联动、快速响应要求的应急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国家、区、市、县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共享、系统四级联网,提高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2.依法加强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指导高危行业企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各级预案衔接,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从市财政中列支100万元用于添置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和矿山应急救援中队等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建设;整合应急资源,形成完整的应急救援资源体系;开展每年一次的南宁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部门协作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及应急队伍抢险救灾的实战能力。

     

      (十一)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监管,继续加大对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

      1.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重点,制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强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安全专项整治。对整治项目做到有计划、有责任单位、有目标、有经费保障。

      2.围绕国家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重心,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坚决整治事故隐患。在整治工作中,要坚持进行验收复查和回头看再检查,实行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巩固整治效果,杜绝新隐患。

      3.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市、县(区)、部门和企业等各个层次的领导督促整改制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确认、整治方案及防范措施评估、整治验收体系,使我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治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切实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属地分级建档、分级管理机制。按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五级明确重点监控的重大危险源,定期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申报、登记、建档、监测、监控、管理、隐患治理等各项工作,保证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5.结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推广南宁化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凤凰纸业有限公司试点的成功经验,着手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健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逐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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