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爱清尘尘肺病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 信息公开是公益组织的责任和义务,旨在保护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信息公开也是公益组织专业、可持续发展的体现。
第二条 为提高大爱清尘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大爱清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中关于信息披露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大爱清尘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第四条 大爱清尘信息公开内容:
1、基本信息:机构简介、机构章程、组织架构、联系方式等。
2、制度信息:人事制度、项目制度、财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
3、项目信息:项目介绍、项目进展等。
4、财务信息: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年度报告、项目报告、善款公示、捐赠查询等。
5、资讯信息:机构动态、新闻报道、捐赠人故事、受益人故事、项目展示、公告等。
第五条 大爱清尘信息公开渠道:
1、大爱清尘官方网站:http://daaiqingchen.org/
2、大爱清尘年度报告、研究报告等。
第六条 大爱清尘信息公开程序:
1、基本信息、制度信息由秘书处负责制定、更新、公布。
2、项目信息、财务信息、资讯信息由相应部门整理撰写,秘书处审核并负责公布。
3、秘书处负责对公布的信息进行存档和监测。
第七条 信息披露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对于是否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或其他需要信息的机构(如第三方评估方) 咨询。
第八条 如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关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九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秘书处。经理事会审议通过,自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起实施执行。
北京大爱清尘尘肺病服务中心
二零一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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