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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05-27 10:55:2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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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南宁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南宁市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5年,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努力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创建平安南宁的重要一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2005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突出系统谋划,综合整治,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落实责任,完善体制,严格执法,深化整治,夯实基础,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源头管理,抓好三项建设(即安全监管、监察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设、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队伍建设)推动五项创新(即安全生产思想观念的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创新、安全科技创新、安全文化的创新)和五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稳定良好的环境。

     

      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乡镇村安全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发挥出群防群治效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高危行业安全管理状况得到好转,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工商企业法人代表、主要经营管理者及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得到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市各类事故总量和重大事故起数比去年有明显下降,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

     

      二、主要工作

     

      为实现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措施的落实: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出台《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实行一岗双责明确各级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建立完善强有力的安全监管机制。重点抓好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和各种备案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员档案,对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2、建全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制定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健全目标体系和考核档案,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形成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同时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层层签状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年内完成《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南宁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办法》、《南宁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南宁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南宁市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和评分细则》、《南宁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管理规定》、《南宁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4、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煤矿和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一是对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集中治理,2004年安全评估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小矿山要全部停产整顿,经整顿仍然不合格的一律关闭。二是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准入进行集中治理,在继续搞好两关闭、五整顿的基础上,着手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系统;按照严格实行许可证准入制度、规范经营、严加监控、总量控制的原则,提高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三是道路交通在继续抓好五整顿、三加强基础上,对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和驾驶员队伍、路面行车秩序进行集中治理;水上交通继续抓好对四客一危船舶以及农业、渔业、游览船舶和库区、内河水上运输秩序的安全整治。四是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五是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集中治理,以矿山企业尘肺病、制造加工业机器伤人和慢性职业中毒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活动。

     

      5、加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健全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的监控体系,实行辖区、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制定《南宁市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完善普查、确认、整治、验收全过程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按质、按期完成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6、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督促落实企业责任主体。一是通过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技术领导和值班领导责任,建立科学严密的责任制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二是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安全评价和审查发证工作进度。通过实施安全许可制度,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把住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企业资产增量部分不允许出现新的安全欠帐,存量部分的安全欠帐要制定补还计划,加快补还。四是认真实行安全生产三项经济政策。所有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财政部、发改委和国家安监局联合发文的规定,提足提够安全费用。其它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提高事故赔偿标准等具体规定按照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原则要求,制定相应办法,推进实施。同时,要大力推动工伤社会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结合,推动雇主责任险和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工作领域。五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企业从整个生产流程,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抓起,尽快改变企业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六是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实施工作,全面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七是抓好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认证试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八是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抓好试点,典型引路,由点到面,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走向规范化。

     

      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抓好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组织推广农民工培训夜校的做法,提高农民工、外来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城市安全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介的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进一步做好社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农村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使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深入人心。抓好安全社区建设试点,以试点带动全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要求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各县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把握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保一方平安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实行一岗双责,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在年终述职时,必须将本行政区域内和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述职内容列入述职报告。

     

      3、建立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安排,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变事后监察为事前主动监察,通过监察不断纠正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严肃查处各类责任事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加大事故经济赔偿和处罚额度,提高企业的事故成本,采取经济手段督促企业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合法、守法经营。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行业安全管理,对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格审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要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操作者。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要围绕做好的安全生产工作这个主题,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要配合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和搞好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总体推进,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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