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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017-04-28 14:39:5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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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惠府办〔20116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业经十届16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惠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性好转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和加快建设惠民之州的重要时期。搞好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健康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安全发展,全面做好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依照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要求,结合惠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惠州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本规划是惠州市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发展条件、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

      一、发展条件
     (一)发展基础。
      1. 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十一五期间,惠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安全生产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应对5?12汶川特大地震、4?14青海玉树大地震等自然灾害与国际金融危机挑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突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省运、亚运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杜绝了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了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明显减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逐年下降,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连续五年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在实现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安全生产状况总体上保持了平稳态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2. 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提高十一五期末,我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与十五同比下降73.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60.8%,下降幅度高于全省69.8%51.9%的平均水平;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9.2%53.8%;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9%。五年平均事故起数降幅为16.5%,死亡人数降幅为14.3%,每年平均少死68人;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由2005年的2866起下降到1169起,降幅达59.8%,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好转的势头,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持续增强。2010年,惠州被评为中国十佳最具幸福感城市人民满意城市。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惠州居民幸福感居全省第一。

      3. 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出台了《惠州市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奖励试行办法》、《惠州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惠州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完成了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单独设置,基本组建了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全市76个镇政府(街道办)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564名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819个村(居)委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879名安全巡查员或安全协管员,三级机构、四级网络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不断得到充实和加强。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和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体系,完善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检查督查、联合执法、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安全生产工作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

      4. 执法监察体系全面构建。市、县(区)两级全部组建了执法监察机构,现有执法监察人员49人。创新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模式,全面铺开镇(街道)委托执法。贯彻落实了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各类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维护了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5. 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得到强化。严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市场安全准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持续集中开展了以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6.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有效保障。市、县(区)加大安全投入,从2007年开始设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500多万元,重点强化了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应急救援、监控防治、技术进步和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卓有成效。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延伸和拓展工矿商贸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建筑、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培训各类人员30多万人;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一系列活动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普遍增强。

      8. 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加强。安全科技成果得到推广与应用,提升了安全生产整体科技水平;全面实施金安工程,信息化技术应用于安全生产领域,建立了安全生产电子政务系统、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视频监察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GIS电子地图建设,开创安全生产领域应用的全国之最。

      (二)发展环境。
     十二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既面临许多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面临新形势、新挑战。

      1. 发展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投入不断增加,安全科技快速发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向纵深推进,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同时,社会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状况日益关注,对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以及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必将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二是十二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时期,也是实现国务院确定的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全面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为安全发展奠定了基础。

      2. 面临的挑战。
      十一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成绩斐然,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1)存在问题。

      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我市平均每年发生较大事故11起,2010年发生了7起较大、1起重大交通事故,超出省下达的控制指标。

      事故总量依然较大。近5年,我市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595起,死亡467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60.7%94.6 %;火灾、建筑施工、在用建筑物和城市公共设施设备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少数县、区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指标超控。

      三违问题比较突出。我市农民工有近百万之多,文化专业素质普遍较低、技能水平相对较差、安全意识比较缺乏,因此对安全技能培训带来了很大压力。农民工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是事故的主要受害群体。5年来,农民工因事故平均每年死亡人数约占事故总死亡人数60%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事故平均每年死亡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75%以上,因违章操作造成事故占70%以上,因未接受安全培训占60%以上。

      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事故风险大。尤其在石油化工、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而且我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经营规模总量较大,虽然事故数量少,但仍存在违章操作和工艺设备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给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职业危害问题仍然突出。目前,部分工矿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尘肺病、职业中毒仍是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80%以上。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防治工作面临新的课题。

      (2)主要原因。

      安全发展意识不够强。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安全政绩观,忽视安全发展观,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未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发展和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自觉行动。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才缺乏、技术装备落后、经费预算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基础性理论研究力量薄弱。部分企业仍然缺少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必要性投入,安全生产欠账严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全市重大危险源数量多、分布广,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一些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彻底有效治理。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安全环境等方面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清洁发展、持续发展的要求差距较大,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政府的综合管理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体制尚不完善,有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在安全生产上投入的精力不够,甚至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

      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部分县(区)、镇(街道)由于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还不够健全,人员、编制、经费不足,以及设施和设备落后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与十一五时期提出的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装备到位还有差距,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和能力不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监管需要。

      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够健全。重点行业风险高、事故总量高、道路交通事故多、技术装备水平低、从业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总体上需要较大提高,应急救援、安全科技等支撑体系还不完善;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和宣传教育培训方式、手段落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缺乏统一规划,应急管理意识淡薄,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足,规模小,应急救援装备匮乏,应急管理薄弱,不能对突发事件实施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下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全面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着重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推进科技兴安,促进安全发展、倡导安全文化,为加快转型升级,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惠州,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总体目标。
      杜绝特别重大事故,有效遏制较、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治理,初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注重治标向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转变,从注重抓事后处理向抓事前预防转变,从注重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向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转变,从注重控制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三)分类目标。
      1. 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稳步下降。到2015年,全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GDP)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6%,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

      2. 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水利、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

      3. 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目标: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县(区)和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信息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监测预警体系、宣传培训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水平以及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等配备到位。强化政府安全监管,完善市、县(区)、镇(街道)三级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并向村(居)延伸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各级监管监察机构的执法能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依法配置行业安全监管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监管人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二)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
      加快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职业危害信息数据库,严格实行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加强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建立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监控体系,完善职业健康危害应急救援体系。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攻关。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2010年的8.5%下降到5%以内;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逐年下降;涉尘、高毒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志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
      道路交通:健全完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推动全市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以推广仲恺高新区沥林镇工作经验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程,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驾驶员、车辆、道路和车属单位源头监管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加强对车属单位及客运车辆、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资质管理,健全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驾驶员培训、考核和机动车安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驾驶员、车辆上路;加大治理力度,建立产销单位监管机制,遏制超载超限现象;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强制推广应用车载GPS,实现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监控网络化、信息化,进一步健全与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匹配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长途客运车辆的跨区域动态监控。实行社会性宣传教育与严格交通执法并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率。

      水上交通:以大亚湾、东江、西枝江、淡水河水域和风景旅游区水上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海上和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海上和内河交通(污染)事故预防体系。建设惠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并按时投入使用,加快惠州海事监管基地(执法、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各级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联合稽查机制。加快内河船舶交通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市重点水域、重点航段的水上电视监控网。

      消防工作: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开展对建设工程、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火灾隐患的整治,全面实施公众聚集场所应急逃生疏散演练,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逐年增加政府的投入,按国家消防站建设标准,完善消防站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成海上消防应急特勤中队并投入使用。

      危险化学品:完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联席会议的协调机制,落实各监管部门的责任。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市场准入、选址规划的管理,初步形成以高新技术、高附加价值、高功能化产品和低能耗、清洁环保、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为特征的现代化化工生产园区。对威胁城市公共安全或饮用水源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治理、限产、转产、搬迁、关停等措施进行重点整治。严格项目审批,加强源头控制,选用无危害消除或危害程度低的生产技术,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选用无毒或低毒、不燃或可燃的化学原料替代品。将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及运输环节作为监管的重点,督促企业进行严密监控。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以加强载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监管和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管为重点,完善监管系统和船舶引航设施建设,加强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现场管理。

      非煤矿矿山:采取总量调控、逐年压缩的原则,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禁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矿山,推动非煤矿矿山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工作,全面实施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实行非煤矿矿山企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经济政策,推进资源整合和规范化生产,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矿山。

      建筑施工: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管,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体系。

      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取缔土锅炉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提高检验区域的覆盖率。

      (四)深化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治理。
      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加强源头预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产品、工艺和设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控责任。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基本建成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信息更新和分级管理制度。重点治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水利、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与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采用挂牌督办或联合整治等措施,每年跟踪一批,依法治理一批。

      (五)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及其它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探索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与安全培训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严格培训要求,实行考培分离,规范考试组织,确保培训质量。十二五实现依法培训,应培尽培,以查促培,全市安监系统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培训率达到100%,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复培复审完成率100%。强化企业全员全过程培训和考试考核管理,强化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培训,尤其重视农民工培训效果;完善培训手段,提升培训机构和流程的规范化建设。

      (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倡导以人为本和职业安全与健康的安全理念,强化安全生产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和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活动,提高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

      (七)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规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加快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交通、建筑、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民航、旅游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托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整合相关救援资源,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有效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事故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快与珠三角区域、深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合作事项的协调推进力度,规划建设深莞惠安全生产合作示范区,全面融入珠三角区域一体化。

      (八)提升科学技术支撑能力。
      继续实施科技兴安科技促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以矿山、建筑、冶金、化工、轻工、电子、纺织、建材、机械、交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与国家、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合作,开展事故预防与控制、职业健康与卫生安全等科学研究。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用系统的开发,建立定性定量分析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对重点监管对象建立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行政许可、安全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事故档案等专用数据库。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发展,不断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咨询服务的需求。大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及防护用品的应用。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人才,设立惠州市安全生产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四、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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