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电话:010-51148412
邮箱:
jiuyuanzhongxin@daaiqingchen.org
陕人社函[2016]289号 对省十一届政协会议第242号 提案的答复函
2017-04-24 09:52:45 1199
  • 收藏

    陕人社函[2016]289号

    对省十一届政协会议第242号

    提案的答复函

    刘进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和完善救助陕西省贫困地区尘肺病农民政策的提案》(第2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制定出台救治救助尘肺病农民工政策措施情况

    陕南部分地区尘肺病农民工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一定要处理好此事”。为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问题,我厅会同省财政、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党委、政府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患尘肺病人(包括农民工)的不同情况,按照国家政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了救治救助政策措施,初步解决了尘肺病农民工的救治救助问题。

    一是针对商洛市在原陈耳金矿物工患尘肺病农民工的实际情况,会同省,财政厅于2013年5月20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原陈耳金矿务公司患矽肺病人员医疗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29号)。该通知主要解决了患矽肺病人员的医疗费用问题,明确规定对住院治疗矽肺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报销,住院期间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待遇,对统筹地区支付矽肺病人员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有关待遇,所需资金每年由省财政从省级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中补助50%。

    二是针对安康市部分县区患尘肺病人员(包括农民工)情况,我们在2013年8月份,从加强职业病诊断、落实患尘肺病人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在外省务工人员权益维护及医疗救治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省委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已由省委办公厅批转安康市政府执行。

    三是按照《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24次联席会议纪要》关于“曾在企业务工尘肺病农民工现状进行专项调研,在摸清有关情况后,再适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的要求,2014年,我厅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卫计委、安监局和总工会、共同组织各市对全省曾在企业务工尘肺病农民工情况深入摸底排查,并分为3个调研组赴重点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形成了《关于我省曾在企业务工尘肺病农民工现状专项调研报告》(陕人社字[2014]63号),于2014年11月上报省政府。该调研报告,客观真实,意见建议合理,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肯定,为切实解决全省患病农民工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为了进一步切实解决我省硅肺病农民工的救治救助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我厅积极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反复研究救治救助措施,在统筹整合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在综合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社会救助等多层次、多渠道、社会保障作用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硅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74号,以下称74号文),形成了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全省统一救治救助政策措施。

    二、74号文件落实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74号文件下发之前,由于商洛市的山阳洛南两县患尘肺病人员,绝大多数居住在偏远山区,且交通不便,这些人并未选择到省级职业病专业医院治疗,而是选择就近在乡镇和县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共有34人次。其发生的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剩余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近4万元;安康市按规定为268名确定了伤残等级的尘肺病人员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累计402万元。另外,石泉县政府还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专门解决了72人尘肺病待遇问题。74号文件印发后,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贯彻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实现了解决尘肺病农民工问题的制度保障,尤其是商洛市高度重视,拟定了《关于商洛市尘肺病农民工问题实施方案》,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近期有望印发实施。

    三、认真开展全省督导检查,加强重点地市救助政策落实工作

    指导做好我省尘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工作,是我厅2016年度省考重点目标任务之一。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业务职能,我们将此项工作分解至各季度。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导检查小组,对商洛、安康重点地市进行实地督查。目前,拟定的《关于开展全省硅肺病农民工救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部门正在会签中。

    督导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督导检查内容。一是74号文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本地区及有关部门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制定了哪些有针对性的落实办法和措施等;二是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74号文中各项政策落实情况、部门间相互衔接配合情况、贯彻落实政策取得的积极成效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三是当前硅肺病发病情况,各市(区)矽肺病报告病例和被诊断为矽肺病农民工,(按伤残等级统计)的最新统计数据;四是74号文件宣传效果。

    2、督导检查方式。一是召开会议,按部门职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二是深入矽肺病比较严重的县(区)或乡镇检查政策落实情况;三是组织矽肺病农民代表座谈,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最后,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推动构建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及家庭困难的政策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努力解决好全省尘肺病农民工的救治救助问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4月21日




    Copyright@www.daaiqingchen.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806235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5461号